内蒙古2014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将于5月9日开始进行。其中:5月9--18日,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手续;5月9日--6月11日,各盟市进行初审;6月12日--8月15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复审;9月30日以后,给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审定的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和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
考生须在考完并通过所有规定课程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盟市自考办在初审该科目时以自治区平台上公布的成绩为准,没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成绩的考生档案不能上报参加复审,2011年以前发放的实践环节考核纸质合格证不再有效
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名单将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告知,同时3年内不允许这部分考生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并被记入教育考试诚信承诺档案中。
此外由于工作安排有所变化,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推迟至6月底前,具体时间需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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